崇阳县法院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2025-03-12 09:09
来源: 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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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消费者权益日





3月11日,崇阳县法院干警联合县消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到金泰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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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

  “买到假货,消费者可以主张三倍赔偿还是十倍赔偿?”

“商家不允许7天无理由退换货怎么办?”

“预付卡消费如何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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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干警们设置法律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热情耐心地向过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帮助群众提高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引导大家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活动期间,干警们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及民间借贷、电信诈骗、婚姻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普法。此次活动,现场为20余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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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