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2015-06-1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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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霞:

本院受理原告阮宏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天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一五年六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