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朝阳:
本院受理原告高金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天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崇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