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关,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月20日,崇阳县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含涉追索民工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强有力的执行力度回应群众期盼。
执行现场
2021年,被告陈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黄某购买货物,经结算陈某共欠黄某货款23445元,黄某多次找陈某催讨货款无果后,起诉至崇阳县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黄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陈某自动履行5000元后不再继续履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督促,陈某仍拒不履行。
1月20日清晨,执行干警到陈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首先给陈某带来一份早餐,随后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暖心的举措和法律的威慑下,陈某当场履行剩余货款18000余元。

2024年4月,崇阳县法院多次责令、督促被执行人胡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无果后,依法将胡某名下房屋进行拍卖并成交,并责令胡某在2024年11月30日前腾退该房屋,胡某拒不腾退。
1月20日,执行干警再次与胡某电话联系,但无人接听。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强行开锁、强制腾退。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请开锁人员强制开锁。执行干警对房屋里物品进行清点后搬至胡某老家,成功将房子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执行干警在腾退过程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执行战果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1人,传唤、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3人,腾退房屋1套,执行和解3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金额15万余元。
2025年,崇阳县法院将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