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石素云、李剑、王群:
本院受理原告简结义诉被告李鹏、石素云、李剑、王群、徐录光、赵文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居住地不明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份(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