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都市报在咸宁市“两会”期间专版报道崇阳县法院先进事迹

2018-01-12 10:59
来源: 崇法
作者: 崇法

2018年1月9日,在咸宁市“两会”期间,《香城都市报》以一整个版面专门报道崇阳县法院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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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报道内容

尽锐出战司法护民生 砥砺奋进再绘新蓝图

——崇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回顾

通讯员 汪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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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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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崇阳县法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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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崇阳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体工作目标,以实现“四无三下降”和“五个明显提升”为具体工作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向前发展,为崇阳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公正办案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27件。坚持打黑除恶,依法审理了汪维等13人涉黑案件;严厉惩治腐败,依法审理了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腐败窝案;坚决打击非法信访,依法审理了陈四雄、魏光明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全年共判决各类罪犯465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妥善化解民间纠纷。全年共审结侵权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1977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民商事纠纷过程中,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力求案结事了。全年共调解结案799件、经调解当事人撤诉292件,调撤率达55.18%。

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05件。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大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7年,全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首次突破了60%。2017年,首次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进行宣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此外,通过做协调工作,当事人撤诉28件,占54.90%。

强力保障合法权益。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年,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霹雳行动”“飓风行动” “破冰行动”三大行动,借助媒体、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6人次,助推全县诚信体系建设;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房屋6套、汽车1辆;对妨碍执行、消极躲债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37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侦查追究刑事责任5件6人。通过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共执结各类案件738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伤害犯罪、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教育挽救轻刑犯罪。全年共判处缓刑155人,免于刑事处罚12人。同时,加强与社区矫正部门的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与县工商局、妇联等单位联合成立了维护消费者、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解组织;与各乡镇、社区、村组形成了联调机制,合力化解社会矛盾。

牢记宗旨 着力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着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681件,结案3398件, 结案率92.31%,全市最高。在审结的案件中,上诉被改判27件、发回重审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绝对数全市最少,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全市最低。司法公信力逐年上升。

着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安全感。通过严厉打击“盗抢霸”“黄赌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已判决的465名罪犯中,判处实刑的29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9人。通过依法审理大量的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制裁侵权和违约行为,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着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便利。将院机关立案大厅升级改造成诉讼服务中心,方便群众诉讼;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院机关及八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庭全部进行了科技化改造,共建成15个科技法庭,实现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证据的电子展示,以及书记员笔录的同步展示,方便当事人随时查阅;设立专门的旅游巡回法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方便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就地维权。

着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积极争取司法救助资金,救助生活困难当事人;深入驻点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年共减免诉讼费、救助当事人、帮扶驻点村共53.5余万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

推进司改 着力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

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将全院干警按中央规定的比例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实行分类定岗。完成了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的等级确定和法官助理的选拔任命。各类人员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实行分类管理。

进一步完善审判团队。以每位入额法官为审判团队中心,为院机关每名入额法官配1名书记员、2名人民陪审员,为八个人民法庭每名入额法官配1名以上书记员、2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在每一个审判团队中,由法官对其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审判团队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开展审判业绩评价。成立了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委员会,对入额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并以此确定入额法官的业绩等级。制定了《崇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全院各内设单位进行目标管理,年终实行量化考核。

从严治院 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支部“主题党日”、“走基层·连民心”、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制定了《崇阳县人民法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重新修订了《崇阳县人民法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职能分工》,制定了《崇阳县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崇阳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对党组班子和各工作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提示和防控。

开展审务督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现场查纠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对2名干警进行了纪律处分、对9名干警进行了工作约谈。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将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坚持政治建院,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全院干警的头脑,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加强制度建设及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促进公正、文明、廉洁司法,防止司法腐败。

强化审判职能,服务社会发展。保持对涉黑涉恶、“盗抢霸”“黄赌毒”等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为绿色生态崇阳建设提供强力司法保障;妥善审理“三农”案件,服务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眼于防范经济金融领域风险,依法审理民间借贷、金融票据、证券保险、房地产等案件,维护金融安全。

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实现司法便民利民;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告官不见官”问题,实质化解“官民”纠纷;充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进一步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发挥律师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要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充分运用信息化载体创新司法公开形式,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继续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