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人民法庭、各部门:
根据鄂高法(2016)260号《关于开展财务报销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崇阳县人民法院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洪 卫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郑 忠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 员:甘三光 监察室主任
黄 艳 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黄艳、郑瑜、程娟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崇阳县人民法院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