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用两年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人民法庭、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崇阳县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曾明生
副组长:汪志明
成 员:吴 战 沈华斌 殷国齐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