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用两年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6-05-25 10:08

崇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用两年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人民法庭、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崇阳县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曾明生  

副组长:汪志明  

成  员:吴  战  沈华斌  殷国齐

 

崇阳县人民法院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