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 先其未然谓之防 发而止之谓之救 行而责之谓之戒 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近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崇阳县法院下好禁毒防范“先手棋”,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禁毒主题教育,全面净化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毒品犯罪严打击 01 典型案例 2023年3月,蔡某在天城镇工业园附近以赊账的方式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2次约2克。蔡某在天城镇某厂附近准备贩卖毒品时被民警抓获,当场查获海洛因60.17克。后民警在天城镇某酒店附近人行道上抓获赵某(他案处理),当场从赵某身上查获蔡某交给其保管的海洛因7小包计6.62克。随后,民警在蔡某租房内查获蔡某持有的海洛因1小包 0.08克、冰毒(甲 基苯丙胺)4小包计23.15克、麻果(甲基苯丙胺)0.15克。 崇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贩卖海洛因2次约2克,查获待售的海洛因66.87克、甲基苯丙胺 23.3 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崇阳县法院依法判决蔡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 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1800元。 禁毒宣传进社区 02 6月24日,崇阳县法院刑庭干警深入天城镇和平社区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活动现场,法官结合典型案例,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向社区干部、居民详细讲解毒品种类、毒品危害以及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呼吁人民群众远离毒品,健康生活,形成全面禁毒的良好氛围。 禁毒教育齐参与 03 6月26日,崇阳县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到大集中学禁毒教育基地开展“全民共治、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禁毒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干警禁毒意识及社会责任感,大力营造禁毒工作共建共治的浓厚氛围。 禁毒宣誓 禁毒签名 参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