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5-01-05 08:2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充分认识司法腐败行为对司法公信力和国家法治建设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以公正廉洁司法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二、时间安排和参加范围

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安排在2015年1月至3月,全院干警全部参加。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载体

(一)认真学习文件,重温制度规定。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纪律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讲话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等制度文件,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增强严格遵纪守法、坚持廉洁操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体干警参加的廉洁司法教育大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围绕司法廉洁教育进行深入动员,通报2014年度干警违纪违法举报查处情况,组织干警认真通读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五辑)》,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底线思维和自律意识。

(三)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干警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法官誓词活动,增强党性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由党员领导干部为干警讲廉政党课,宣讲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因地制宜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开展廉政法规知识竞赛、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展示、编发推送廉政短信、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方法和载体,切实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分析廉政形势,推进廉政建设。院党组要专题研究分析本院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组织机关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十个不准”规定,认真开展节日纠风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利用年初时间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是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预防和纠正执法办案中的司法不廉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防止和克服对廉政教育的厌烦情绪和抵触心理,切实把集中教育活动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好,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针对性强、效果明显。

(二)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要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负起对集中教育活动的领导责任,以认真、从严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党组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参加活动,主动接受教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