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崇阳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务工者工资的执行案件,为务工者执行回工资1.9万余元,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传递司法温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
案件简介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龚某雇佣余某等3人为其经营的农庄提供劳务。雇佣期满后,龚某欠余某等人工资19500元。余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2021年8月将龚某诉至崇阳县法院,请求判决龚某支付拖欠工资。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龚某2021年11月付清拖欠工资。
后龚某未按照协议支付工资,余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该院2021年11月依法受理。立案后,执行干警发现该农庄已停业,龚某通过拒接电话、隐匿行踪等方式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龚某家中均未能找到其下落。2022年1月20日晚,崇阳县法院掌握到有关线索,该院执行局长立即制定方案,开展执行行动。“出发!”一声令下,当晚8时两辆警车载着执行干警赶赴龚某位于石城镇某村的家中。
执行干警密切配合,当晚9时顺利将龚某从其家中带回法院。“我做生意亏本了,现在没有钱还”龚某被押至法院后仍在耍赖。面对龚某的辩解,执行干警释法明理,严厉告知其应当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通过电话联系龚某家属,让其家属对其进行思想疏导。面对威严的法律,龚某最终放弃抵赖,晚上10时将拖欠的19500元案款及案件执行费用汇入该院执行款专户内。“法官,太感谢了,我们终于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余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道。
下一步,崇阳县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行动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