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落实2015年计划生育工作群体责任制的通知

2015-03-17 08:30

 

本院各人民法庭、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本院计划生育管理,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群体责任制,现将2015年计划生育工作群体责任制责任人员通知如下:。

县法院第一责任人:王再夫;

第二责任人: 洪  卫、孙威娜

法警大队第一责任人:李新超;第二责任人:曾明生

政治处第一责任人:  田艳萍;第二责任人:孙威娜

办公室第一责任人:  黄  艳;第二责任人:洪  卫

研究室第一责任人:  汪善德;第二责任人:洪  卫

监察室第一责任人:  谭  玲;第二责任人:郑  忠

行政庭第一责任人:  谭望明;第二责任人:曾明生

审管办第一责任人:  谭志军;第二责任人:洪  卫

审监庭第一责任人:  程海峰;第二责任人:洪  卫

执行局第一责任人:  姜正良;第二责任人:曾明生

刑庭第一责任人:    邹兴宗;第二责任人:郑  忠

少刑庭第一责任人:  郭正安;第二责任人:郑  忠

计生专班第一责任人:李新超;第二责任人:曾明生

民一庭第一责任人:  黄望良;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民二庭第一责任人:  程天华;第二责任人:余成鹏

民三庭第一责任人:  章文良;第二责任人:余成鹏

白霓法庭第一责任人:陈胜斌;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路口法庭第一责任人:汪宪章;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苏塘法庭第一责任人:程  征;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青山法庭第一责任人:刘柏伟;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沙坪法庭第一责任人:王进良;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石城法庭第一责任人:叶文华;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天城法庭第一责任人:黄立新;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大桥法庭第一责任人:甘三光;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农村工作队责任人:代志林。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