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人民法庭、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本院计划生育管理,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群体责任制,现将2015年计划生育工作群体责任制责任人员通知如下:。
县法院第一责任人:王再夫;
第二责任人: 洪 卫、孙威娜
法警大队第一责任人:李新超;第二责任人:曾明生
政治处第一责任人: 田艳萍;第二责任人:孙威娜
办公室第一责任人: 黄 艳;第二责任人:洪 卫
研究室第一责任人: 汪善德;第二责任人:洪 卫
监察室第一责任人: 谭 玲;第二责任人:郑 忠
行政庭第一责任人: 谭望明;第二责任人:曾明生
审管办第一责任人: 谭志军;第二责任人:洪 卫
审监庭第一责任人: 程海峰;第二责任人:洪 卫
执行局第一责任人: 姜正良;第二责任人:曾明生
刑庭第一责任人: 邹兴宗;第二责任人:郑 忠
少刑庭第一责任人: 郭正安;第二责任人:郑 忠
计生专班第一责任人:李新超;第二责任人:曾明生
民一庭第一责任人: 黄望良;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民二庭第一责任人: 程天华;第二责任人:余成鹏
民三庭第一责任人: 章文良;第二责任人:余成鹏
白霓法庭第一责任人:陈胜斌;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路口法庭第一责任人:汪宪章;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苏塘法庭第一责任人:程 征;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青山法庭第一责任人:刘柏伟;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沙坪法庭第一责任人:王进良;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石城法庭第一责任人:叶文华;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天城法庭第一责任人:黄立新;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大桥法庭第一责任人:甘三光;第二责任人:廖亚明
农村工作队责任人:代志林。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