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崇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何俐霞向崇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以及市中院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忠诚履行审判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彰显新担当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援助驻点的3个村口罩等防疫物资,对包保的7个居民小区24小时封闭管理,共排查涉汉等重疫区返乡人员494人,并逐一包保检测。参与县流行病学调查,共完成流调病例99人,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97人。
(二)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深入企业走访,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行涉企案件“一站式”服务,及时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与县政府共同建立企业破产司法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审结破产案件2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开展“涉企胜诉债权”专项执行,执结企业胜诉债权案件16件,执行到位标的475万余元。
(三)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攻坚指挥部,专题研讨扫黑除恶工作15次。2020年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5件,已全部审结。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40人,其中5年以上刑期的19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人,判处其他财产刑2530余万元。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5件,发现和移送线索28条。开展扫黑除恶“黑财清底”集中执行,执结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59件,执行到位标的943万余元,标的到位率99.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如金明胜等11人涉黑案庭审报道,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达3.3万人次,并被中国法院网、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转发刊载。
(四)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抽调5名干警参与涉众金融专项清理,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件,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1185件。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7件22人、1个单位,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投入资金20余万元,助力驻点村脱贫攻坚。
二、忠诚履行职责,执法办案迈上新台阶
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54件,结案4933件,结案率93.87%,结案率比2019年上升3个百分点。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崇阳建设。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75件,审结262件,结案率95.27%,判处犯罪分子377人,其中五年以上刑期的43人。依法判处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类案件168件225人,推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审结市中院指定管辖的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肖传家行贿、受贿案,通山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姚承毅受贿、滥用职权案。依法从快从严惩处涉疫犯罪,我院2月9日受理叶某涉疫案,承办人连夜组织阅卷,次日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力维护防疫管控秩序。
(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助力和谐崇阳建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30件,审结2880件,结案率92.01%。其中,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25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686件,合同、准合同利纠纷案件1679件。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好释法说理和疏导调解工作,力求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审结的2880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768件、撤回起诉425件,调撤率41.42%,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崇阳建设。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3件,审结32件,结案率96.96%;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7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61件,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中,努力做好协调工作,着力化解“官民”矛盾。审结的3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协调,当事人自愿撤回起诉6件。特别是对涉及县委县政府宏观决策引发的行政诉讼,努力做好协调工作。
(四)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助力诚信崇阳建设。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50件,执结1692件,执结率96.69%,居全市法院第一。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68%,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100%。先后“拉黑”失信被执行人1152人次,限制高消费1390人次,罚款22人次,司法拘留91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侦查追究刑事责任22件28人,通过新媒体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悬赏金最高达24000元。
三、狠抓审判质效,司法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诉源治理。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选派诉前调解团队进驻县人民调解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联动解纷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如2020年10月,诉前调解某钒业公司债务纠纷52件,标的额4000余万元。
(二)优化审判效能。制定《“四类案件”识别监督管理办法》,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成立法官联席委员会和民商、刑事、行政(执行)审判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审委会共讨论案件71件,讨论指导性审判工作意见2件。院领导带头办案534件。向上级法院报送案例4例,叶某防疫期间妨害公务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首批《十大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三)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建立“收转发E中心”,运用电子送达法律文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在线诉讼,网上立案68件,跨域立案5件,互联网开庭审理34件,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坚持从严治院,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
(一)以思想建设为统领,高站位确保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以素质建设为目的,高水平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干警集中收看收听《民法典》专题讲座400余人次,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到上级法院挂职锻炼,实行年轻干警导师制培养,帮助年轻干警迅速成长。
(三)以作风建设为保证,高标准筑牢司法根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以案为戒,严管队伍”“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审务督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院;任命13名廉政监察员,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
五、主动接受监督,司法为民拓宽新渠道
(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坚持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走访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邀请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1293件。依托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和人民群众认同感。推进阳光司法,公开各类裁判文书4731份,直播庭审87次。如原告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一案,庭审直播观看次数累计超过10万。
(三)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妥善审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87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交诉讼费17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余元。妥善处理群众来访198人次,来信22件,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崇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有更高站位。
二、服务保障崇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更大作为。
三、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更实举措。
四、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有更优成效。
五、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有更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