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法院

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实施方案

2015-11-30 16:37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和湖北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以服务企业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帮助企业排难解忧。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为稳增长、促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前,因经济下行、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引发的涉企业债务、企业破产案件大幅增加,由此衍生的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随之快速增长,相关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也较为突出。要深刻认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过程的复杂性,深入分析当前经济新形势,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和“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软环境、是核心竞争力”的观念,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加大服务企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为稳增长、促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二)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确保案件审理效果。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原则,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依法高效审理和执行。在案件的处理效果上,要坚持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彻底解决矛盾纠纷的原则,防止机械式执法,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做好诉讼引导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相关案件依法及时受理。既要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利,又要强化诉讼引导工作,针对不同情形,做好矛盾纠纷的分流。对涉嫌经济犯罪的,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先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解决;已有统筹解决方案的,引导当事人通过政府协调统一解决。

(四)依法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要妥善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努力在司法层面把危机的影响降至最低。要妥善办理企业破产倒闭、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案件,协调配合做好职工安置、工资发放、债权债务处理等工作。特别是在处理因当前经济形势影响而引发的劳资纠纷、企业破产、金融债权纠纷等案件时,要兼顾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尽量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要加大对国有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严厉制裁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五)妥善处理关联纠纷,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依法审理好企业资金链断裂衍生的各类关联纠纷,妥善处理因开发商资金困难产生的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从审判资源、程序推进等方面统筹安排,确保关联案件在裁判思路、尺度上的步调一致,避免各相关环节上出现冲突,确保平稳解决矛盾纠纷。对于多个针对同一债务人的关联案件,要加强协调和管理,保障相关债权依法、公平、有序清偿,防止各行其是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

(六)正确认定纠纷性质,做好刑民案件衔接。严格区分普通经济纠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的界限,既要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活动,又要防止把普通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在审执过程中,发现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或者被申请执行的财物属于涉案财物的,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于采取了保全措施的,要做好民事财产保全与刑事查封、扣押、冻结的衔接,避免行为人利用刑事和民事程序衔接不当转移财物。对于涉及虚假诉讼损害债权人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与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衔接机制。

(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执行、集中执行等活动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在强制执行时,既要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困难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冻结企业基本账户、查封扣押生产设备要审慎,尽量避免对涉诉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法定代表人出逃等严重影响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在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及逃债、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要依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内部沟通渠道。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发现报送、风险评估、关联案件“立、审、执”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加强法院内部各审执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

(九)加大公开及宣传力度,不断强化舆论引导。紧紧抓住加快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契机,依托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实现案件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方面的全方位公开,避免债权人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恐慌心理,导致诉讼集中爆发。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回应相关涉案主体,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通过邀请旁听、巡回审判等方式,做好以案说法工作,起到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诚实信用观念和投资风险意识。

(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各方的协调联动。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化解矛盾的最大合力,彻底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多种矛盾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注意从案件的审执过程中发现重大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以司法建议的方式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活动方案(2015年11月下旬)。按照《崇阳县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人民法院工作职能和本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院具体工作方案。

(二)走访联系企业,帮助解决问题(2015年12月—2016年2月)。工作专班深入对口联系的湖北故乡云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面了解情况,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进行总结(2016年3月上旬)。对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迎接全县检查。

四、组织保障

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代志林为工作专班负责人,民二庭庭长程天华、立案庭庭长汪志明、研究室主任汪善德为专班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深入企业要轻车简从,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不得影响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在帮助企业生产经营方面出实策、拿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关注企业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为企业排难解忧。

 

 

 

崇阳县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