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2-01-10 16:59
来源: 崇法

2021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根据国家、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审判工作职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90件,审结332件,判处犯罪分子39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8人。依法惩处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判处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54件54人,判处抢劫罪、诈骗罪、盗窃罪55件 65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判处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5件5人,依法公开审理通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胡某受贿罪、民事枉法裁判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助力诚信崇阳建设,判处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15件20人。助力防范电信诈骗,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活动,判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件15人

(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化解民商事纠纷,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022件,审结3426件。其中,审结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43件,维护公民、法人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776件,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095件,妥善化解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好释法说理和疏导调解工作,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审结的3426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1020件、撤回起诉647件,调撤率49.45%,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作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妥善化解“官民”矛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6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司法审查职责,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合法,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56件,有力支持职能部门依法行政。

(四)继续聚力执行攻坚。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17件,执结1830件。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司法拘留9人次,打击拒执犯罪16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2人次,限制高消费567人次查封、扣押车辆223执结到位标的额1.5亿余元。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利用春节前夕有利时机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胜诉债权系列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执结3件,执行到位标的20万余元,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8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震慑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咸宁电视台、香城都市报、崇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集中发放涉民工工资执行款29万余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二、锐意改革创新,落实司法为民宗旨

(一)繁简分流提质效。制定《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对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识别分流,普通案件快调速审,疑难复杂案件细审精判。强化组织保障,在原有1个速裁团队基础上,抽调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1名再组建1个专业团队,对标的额小于10万元和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作为速裁案件,实行简案快办。坚持速立、速裁、速结,如速裁团队以平均14天、最快9天的审理周期成功调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5件,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二)诉讼服务再升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诉前调解联动解纷机制。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8%。强化便民措施,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便民导诉台,引导当事人诉讼,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解答和帮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开通电子卷宗、网上送达、短信推送、开庭公告滚动播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等服务功能,网上立案38件,跨域立案16件。开通“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24小时无纸化、全流程诉讼服务。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乡镇派出所和村委会,就地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以案释法”,提升村民法治意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411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1.8万元。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如某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2名受害人系智障,依法判决后,主动组织委托诉讼代理人、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为2名智障人指定监护人,要求签署监护人承诺书,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赔偿款,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并定期进行回访,湖北日报、香城都市报等媒体予以跟踪报道。

(三)司法公开促公信。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庭审直播功能全覆盖等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全要素依法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网上公开裁判文书1289份、庭审直播48次。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组织人民陪审员座谈,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22件。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机衔接,对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开展倒查,确保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查深查透。受理黑恶案件5件11人,已全部开庭审理,审结3件3人。依法惩处公职人员特别是政法干警“保护伞”“关系网”问题。受理“保护伞”案件4件,审结22人。组织旁听涉黑“保护伞”案件庭审,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如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原大队长张某包庇、徇私枉法、行贿案,全县70余名政法干警旁听案件庭审,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教育效果。

(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按照本院研究制定的《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中层以上干警深入对口联系的23家企业,走访座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编印发送《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若干提示》,帮助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县经济开发区举办涉企业劳动争议专题讲座,助力企业规范用工,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在建立企业财产保全联动先行区工作中,我院作为牵头单位与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机制,设立财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1000万元,避免被申请财产保全的企业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第三方评估中,我院在保护中小投资者项目排名全省法院第一,执行合同项目排名全市法院第二。 

(三)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工商联、银监会崇阳监管组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婚姻家庭、校园纠纷、残疾人纠纷、退役军人纠纷、市场主体纠纷、涉保险纠纷等诉前调解联动解纷机制。如在邀请县司法局、县银监办、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和19家保险公司驻崇阳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座谈研讨的基础上,与银保监会崇阳监管组联合制定《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细则》,大力推动非诉讼解决保险纠纷工作。与司法局沟通协调,将各乡镇司法所负责人报备为人民调解员,组织参加专项培训,引导人民调解员积极使用人民调解平台参与纠纷调解。县人民调解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常驻2名工作人员,共接待群众咨询612 人次,受理案件179件,调解131 件,成功调解率73.2%。

四、狠抓队伍建设,推进队伍教育整顿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研究制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化创先争优意识,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从严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按照本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监督责任体系和责任清单》《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对党组班子和各工作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提示和防控。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法院系统及本院查处干警违纪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检查本院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狠抓全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举办《民法典》等各类学习培训2300人次。认真开展案例选报,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到上级法院挂职和抽调到县扫黑办、县政法委、县巡察办等部门锻炼,实行年轻干警导师制培养,选任7名资深法官作为带教导师,分别对7名优秀年轻干警进行一对一带教培养,帮助年轻干警迅速成长。

(三)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顽瘴痼疾。队伍教育整顿中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27条,移送纪委监委处置8条。清理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审判执行工作,影响、破坏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纪律作风等四个方面11个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宣传调研、案件评查等方面制度13个,规范审判工作和院务管理,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坚持为民办实事,开展巡回审判、专项集中执行、回访缓刑人员、“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企业”“法治进乡村”等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7个。

今年来,我院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严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超审期案件仍未杜绝,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大局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抓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接下来,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市法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着力锻造忠诚法院。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强化中心大局意识,全面构建公信法院。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完善诉非实质化对接制度,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安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思维,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切实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自助诉讼服务终端、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化诉讼服务,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大数字审判执行业务系统、收转发E中心、文书流转系统、智能文书编写、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质证系统、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设力度,推进无纸化办案,让审判执行工作更高效。

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大力打造书香法院。加强审判业务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审判执行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让每一位法官做定纷止争的行家里手,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既解决案件的症结,又解开群众心结,注重审判执行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是强化从严管党治院,深入创建清廉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健全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动态管理、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机制,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及各方的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崇阳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