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崇阳县法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为长期奉献人民法院事业的干警颁发“荣誉天平纪念章”,激励干警不忘初心、担当作为,推动形成热爱司法事业、珍视职业声誉、勤勉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党组书记、院长何俐霞同志出席活动。 与法同行三十载 颁发仪式上,何俐霞同志向从事法院工作满三十年、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三名干警颁发最高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纪念章和证书,代表院党组充分肯定了他们为崇阳县法院司法审判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并致以崇高敬意。 纪念章获得者们分别进行发言,他们追忆了从事司法工作30年岁月,并表示将以这份荣誉为新起点,不断坚定职业信仰,不忘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守护公平正义,为崇阳县法院司法审判事业添砖加瓦。 “荣誉天平纪念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设立的,专门给法院工作满3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长期贡献的同志颁发的一种奖章,是法院人的终身荣耀。它记录着法院人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承载着法院人践行职责的庄严承诺,见证了法院人数十载的坚守和担当,是法院人将毕生精力倾注于审执事业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