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能手谭望明

2013-03-21 11:02

   

从事行政审判工作17年,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上访和申诉。担任庭长5年,所在庭收案数、结案数、协调率三项指标稳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这位办案能手就是崇阳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谭望明。

法院行政审判处理的是“官”与“民”的矛盾,当事人一方是行使权力的国家行政机关,另一方是普通的公民和法人,矛盾往往涉及的利益关系重大,社会关注较多,处理起来很棘手,谭望明始终坚持民生至上、和谐第一的原则,从根本上解决纠纷。
2009年8月20日,崇阳县某公司职工吴某在骑摩托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颅底骨折、左枧骨骨折等多处损伤,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才保住了性命,却因为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而丢了饭碗。吴某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其为工伤。在审理过程中,谭望明了解到,吴某夫妇均系智障残疾人,还有两个不满四岁的孩子,属农村低保特困户。因此次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吴某已经负债累累,失去工作后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为此谭望明多次与吴某所在的公司负责人交心谈心,宣传国家政策、法律,促成该公司与吴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并补偿吴某医疗费4.2万元,还一次性为其交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金。
两年前,崇阳县沙坪镇政府与湖北盈佳浩讯林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该镇黄茆村的一片山林发包给盈佳浩讯公司承包经营,黄茆村村民邓某等12位村民知道后,认为镇政府侵犯了其自留山承包经营权,为此多次到县、市政府上访。在审理过程中,谭望明带领行政庭干警,多次深入村组,分头找当地村民了解情况,调阅有关档案,到实地进行勘查,在查明案件事实和了解原告真实诉求后,多次组织12位村民、沙坪镇政府领导及盈佳浩讯公司负责人反复做协调工作。在谭望明的努力下,盈佳浩讯公司给予邓时伟等12位村民适当经济补偿,12位村民撤诉,一场行政纠纷得到妥善化。
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年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98年被咸宁市中院授予办案能手,2005年被咸宁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9年其所在行政庭被咸宁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10年被崇阳县人大评为优秀法官、2011年当选崇阳县第十三次党大会党代表,2011年被省高院记为全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