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阳县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及时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2018年,汪某被包工头黄某(汪某姐夫)雇佣至沈某家进行房屋拆除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从平顶摔下致残。汪某住院期间,沈某赔付汪某医疗费2万元。因协商赔偿未果,2019年汪某向崇阳县法院起诉黄某、沈某。2019年9月,该院依法作出判决,由黄某、沈某分别赔付汪某各项损失11.9万余元。
因沈某未履行生效判决,2020年1月汪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沈某将1万余元交至该院转交汪某。后受疫情影响,执行工作遭遇掣肘。汪某因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经济陷入困境,为帮汪某度过难关,该院执行干警协助汪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8万余元。2020年3月崇阳县疫情解封后,该院对沈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查封其名下房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长期在外打工的沈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到沈某家做其家属工作。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沈某主动联系亲朋凑齐执行余款交由崇阳县法院转至汪某,该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崇阳县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最大限度帮助经济困难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2019年至今已帮助34名被救助人申请司法救助金56万余元,让执行有力度,也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