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法院为判决书加装封面彰显法律威严

2013-03-02 13:05
来源: 白河县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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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法院裁判文书质量,推进裁判文书改革,树立法律权威,体现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自2011年4月起,白河法院为部分对外送达的判决书加装封面,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白河法院制作的判决书封面为对开型,采用国际通行A3淡黄色封面纸印制而成。封面由法徽图案、法院名称和裁判文书名称三部分组成,封面底边为1cm宽的深红色装饰条。红色法徽图案印制于封面上方正中位置,法院名称置于法徽图案正下方横排居中,判决书名称置于法院名称正下方横排居中。封底内页印制有告知当事人的“注意事项”,包括上诉期间、申请执行期间、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及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等规定内容。整个封面显得庄重大方,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工作性质,代表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主题。该院结合实际情况,加装封面的判决书发放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和公诉机关,即给当事人送达的判决书一律使用加装封面的判决书。其他人员或单位需要的,可向本院申请领取。法院内部供移送、存档的判决书不适用封面。同时,法院对所有加装封面判决书均不另行收费。据悉,白河法院为安康市两级法院首家实行判决书封面制的法院。

实行裁判文书封面制,可以加强法官的责任心,促进法院裁判文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并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彰显司法威严,树立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