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崇阳县法院裁定终结崇阳某商贸公司破产程序。该案采用简易程序审理,通过企业破产司法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破局提效,从立案至裁定终结仅用时90天,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案情简介】
1. 千万债务无力还 一纸申请递法院
崇阳某商贸公司(后简称商贸公司)向崇阳县某运输公司(后简称运输公司)承租某商场,但2016年10月起一直未按期向运输公司支付租金,运输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将商贸公司诉至崇阳县法院。崇阳县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商贸公司偿还运输公司欠付租金1478万余元。履行期届满后,商贸公司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运输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5月,商贸公司以资产不足、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崇阳县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 简易程序提效率 府院联动解难题
为依法高效审理该案,2022年5月31日崇阳县法院受理立案后,决定适用简易审理程序审理,迅速启动企业破产司法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主动与县政府沟通汇报,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国资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组成的破产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破产清算工作领导小组、湖北某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管理人,同步完成对商贸公司的资产调查、财务审计、债权审查工作。
6月6日,崇阳县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该破产案公告,决定债权申报期限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并在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张贴公告,通知已知债权人。
7月13日,该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崇阳县法院审判庭现场召开。会上,破产管理人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权核查报告》,宣读了《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各债权人通过现场投票表决,一次性、高比例通过了全部方案。
3. 严格审计查问题 犯罪线索移公安
在破产清算工作中,联合管理人依法接管商贸公司历史财务账册,对商贸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通过与管理人提供的租金收据对比,发现商贸公司存在少收、未计租金的收入问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崇阳县法院和联合管理人通过多轮与审计公司分析数据、询问债务人代表、调查银行交易明细等,确定了商贸公司少计、未计租金收入的金额。经管理人会议决定报崇阳县法院同意将发现的可能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移送至公安经侦部门审查,此举得到债权人的高度支持与认可。
【办案总结】
8月30日,崇阳县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裁定宣告该商贸公司破产,将法律文书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并通知债权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
该破产清算案从立案至审结共历时90天,在此过程中,崇阳县法院与联合管理人紧密联系,共同参加工作例会,缩减汇报时间,高效决定重要事项,缩短了破产案件审理的周期,及时回应了债权人关切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下一步,崇阳县法院将充分借鉴该案审理的成功经验,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联动协作,完善院联动机制,为县域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讯员:吴伟 陈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