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有些与众不同:一名警务人员正式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参与诉讼活动。 庭审中,沧浪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被告知证人的相关法定义务后,在公诉人的询问下,就案件涉及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做了详细说明。针对辩护人提出的疑问,就事故责任认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依据,以及责任认定过程中警务人员所考虑的因素等做了认真回答。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沧浪区法院对被告人许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据了解,沧浪区法院此举是为了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刑诉法有关人民警察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进行衔接而做的有益尝试。此次庭审还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进行旁听及庭后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