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人民法庭:多元调解一起涉家暴离婚纠纷

2022-07-22 15:57
来源: 崇法

家庭成员之间难免因琐事产生矛盾,

发生家暴行为时,

施暴者可能涉嫌违法,
同时,

法律将成为受害者有力的“护身符”

近日,崇阳县法院青山人民法庭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妥善化解一起涉家暴离婚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

青山镇某村村民老王,因怀疑老伴老张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诉至崇阳县法院青山人民法庭要求离婚。该庭立案后高度重视,在庭审调查中发现老王起诉的依据全凭“猜测”,根本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而老伴老张表示两人结婚多年,皆已年近六旬,子女均成年,且自己落下一身病痛,未有不当行为,因此坚决不同意离婚。

后老王因心怀不满,借着醉酒与老张发生激烈口角,并将其打伤。次日 ,老张在亲属的陪同下到青山派出所报警,经法医鉴定伤情,派出所作出对老王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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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既不愿意离婚,又害怕再次遭受家庭暴力,遂到青山人民法庭求助。

承办法官耐心向老张宣传《反家庭暴力法》,讲解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程序;随后邀请派出所所长一同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现场向老王送达了《反家庭暴力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对老王进行批评教育和警告,劝导双方珍惜多年夫妻情分,莫因一点误会导致家庭破裂。

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法治宣传和疏导劝解,老王认识到自己家暴行为的错误,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202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功能为出发点,进一步消除该类案件在受理和作出程序中的各种障碍突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保护的时效性
      消除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家庭文明的标志,是社会文明的基石。家和万事兴。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该案中,老王借醉酒发泄心中不满,将老伴老张打伤,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受害人老张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作用

      新时代,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任重而道远。  崇阳县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裁判和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让崇尚文明、反对暴力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全社会的良好风尚,营造和谐稳定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依附于离婚等其他民事诉讼程序。

(二)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

(三)适当扩大代为申请的情形及代为申请的主体范围。

(四)明确证据形式及证据标准。

(五)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供稿|黄佩琼

编辑|谢承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