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同舟齐抗疫 凝心聚力克时艰
——崇阳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工作纪实

2020-04-09 08:51
来源: 崇法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崇阳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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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 彰显法院战疫的政治担当

(一)闻令而动,雷厉风行。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3日(腊月廿九)下午,全县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紧急会议召开后,我院连夜召开党组会,传达会议精神,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疫情防控突击队,并研究制定了八项防控措施。1月24日(除夕)早晨,即组织召开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全院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随即组织开展对包括离退休干警在内的全院干警进行全面健康状态及涉汉情况排查,对院机关办公楼、食堂、车辆,老法院小区开展消杀工作;下午,接到县防疫指挥部关于由法院负责天城镇茅井村、港口乡北山村两个进出县境公路设置卡点的工作指令后,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连夜安排了为期暂为一个月的由院领导带队的轮值表、筹备卡点值守所需帐篷、床被等物资,并在1月25日(正月初一)上午十点前全部布防到位开展值守工作。1月26日(初二),按县委组织部当日《紧急通知》要求,当即安排驻村工作队员全部到三个驻点村(金塘镇寒泉村、青山镇青山村和青山镇盘山村)开展防疫工作,并在1月27日(初三)上午安排三名院领导下沉三个驻点村进行防疫督导。1月27日下午,接到县防控指挥部关于由法院负责天城镇和平社区七个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指令后,当天下午四时即派出两组工作队先期进驻和平社区开展涉汉人员排查等防疫工作,并于1月28日(初四)上午九时即组织由院领导带队的七个小组下沉和平社区全面排查涉汉人员,并进行防疫宣传、测温等。2月3日,接到县防控指挥部关于对社区封闭管理的指令后,当天即召开院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由五名院领导带队,对本院负责的和平社区七个小区的五个进出口进行值守和封闭管理,并当天部署到位开展值守工作。2月16日上午,县“四大家”联席会议安排法院参加县流调工作,我院下午即召开党组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明确参加流调工作相关负责人。2月18日,按咸冠防指〔2020〕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当天即组织法院干警进驻县疾控中心加入县防疫指挥部流调组开展工作。至此,我院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接到上级指令的第一时间,已全部安排部署到位,有序开展工作。

(二)精心组织,分工负责。我院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2次召开防控领导小组会对防疫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论述摘编》,及时传达贯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令和纪委规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微信群,宣发《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确保全院上下在防疫战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针对防疫新情况、新进展、新要求,将防疫工作细化分为本院防控工作综合协调指挥及院机关防疫组、本院干部职工及家属排查登记健康监测组、三个驻点村防控组、驻点社区排查监测宣传应急组、驻点社区卡点执勤物资配送组和县流调工作组等六大块,每项工作均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查,令行禁止。院领导每日早晚对驻点社区、不定期对驻点村值守干部是否按时到岗、开展防疫工作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并每日听取三个驻点村防疫情况的微信报告,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纠正问题。如督导金塘镇政府为金塘镇寒泉村卫生室调配口罩,督导青山镇青山村工作队立即改进防疫分工不合理问题,支援三个驻点村防护物资等。在督查中,发现院机关两名司机在防疫交通管制期间有公车私用的违纪行为,立即给予严肃批评,并开展警示教育,研究纪律处分意见。

(四)典型引导,弘扬正气。先后组织编发了7期防疫宣传稿件,宣传党员法官、退休老党员、女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在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部分稿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中国法治网等转发推送,及时传递正能量,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勇挑防疫重担 彰显法院战疫的责任担当

(一)认真做好驻点村防疫工作。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到本院联系的三个驻点村(青山镇盘山村、青山镇青山村、金塘镇寒泉村)参加防控工作。至目前为止,三个村共排查涉汉等重疫区人员231人,全部落实“九个一”防控措施,未发生一例确诊或疑似病例。在防疫物资最紧缺的时期,援助三个村1600个口罩及部分酒精、消毒液等,缓解驻点村防疫用品短缺状况。

(二)认真做好驻点社区防疫工作。一是按县防疫指挥部关于卡点值守“十二个一”要求,组织干警到驻点值守的天城镇和平社区七个居民小区,成立3个社区防控突击队临时党支部,每个支部下分别设立卡点值守组、排查监测组、物资保障组、综合机动组,开展防控工作。其中,七个小区共逐户宣传、排查、监测766户,排查武汉返乡101人、其他返乡162人,逐一包保到人,每天监测体温。二是按县防疫指挥部关于社区封闭管理“十个一律”要求,对七个小区的2条通道实行物理封闭,并在保留的3个通道处搭建帐篷设立卡点,对驻点小区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轮流值守。为驻点小区居民代购生活物资送货上门,保障居民生活急需。至目前为止,驻点值守的七个小区未发生一例感染病例,未发生人员随意流动情况。

(三)认真做好县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市流调组指导下,严格在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录入和上报,并在调查完结后2小时内撰写、提交流调报告,努力提升流调工作质效。截止到35日,累计完成四种对象流调病例99人,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50(去重后1197),其中56个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955人,11个临床诊断病例密接者158人,32个排除病例密接者337人,对上述人员建立统一台账,一人一卡。同时,与县防疫指挥部防控组无缝隙对接,将调查清楚的密切接触者名单当即提交至县防疫指挥部防控组,确保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均落实隔离管理措施。

(四)认真做好本院自身的防疫工作。一是先后组织两次本院干警及家属涉汉人员全面排查和一次返崇人员情况全面排查,详细询问身体健康情况,登记监测体温。至目前为止,本院无一干警及家属感染。二是成立后勤保障专班,提前储备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确保防护物资提前到位。三是对本院机关所有场所、车辆、值守帐篷等进行全面消毒。四是为防疫突击队及时配备车辆,配送工作餐、中药汤剂和办理通行证等,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三、严打涉疫犯罪 彰显法院战疫的使命担当

(一)从快从严惩处涉疫犯罪。210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叶某在防疫期间,不服从防控管理、并暴力袭警的妨害公务罪案,并当庭宣判,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力维护防疫管控秩序。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十大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二)建立涉刑人员的防疫管控机制。组织开展短刑犯信息摸排,并与县防疫指挥部防控组及县公安局协调配合,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和取保候审人员集中隔离14天工作机制,确保涉刑特殊群体防疫管控到位。

疫情是一场大考!疫情发生后,崇阳县法院全院上下同心协力,党员干警践行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下沉到村、到社区,挺在抗疫前线各个岗位,为全县的防疫工作作出了法院贡献。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接下来,崇阳县法院将慎终如初、再接再厉地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严格做好驻点的三个村和一个社区“四类人员”管控。二是解封不解防控,进一步做好院机关及驻点的三个村和一个社区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三是坚持防疫与审执并重,加班加点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四是按市中院《关于为全市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要求,为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