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约定好的,怎么到后面又要求增加?......”
“来,您先坐,喝杯茶,我慢慢跟您说......”
承办法官搬来椅子,倒上热茶,开启耐心细致的判后答疑。整个过程中,法官始终保持着尊重和真诚,这份充满温度的真诚与解答,消融了王某心中因败诉和误解筑起的抵触坚冰。王某表示,希望既不反复诉讼,又能解决解纷。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征求某房地产公司意见,某房地产公司表示也有意调解。
“四方的争议很大,如果一判了之,不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后续可能还会引起诉讼,增加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这样说。
承办法官随即再次组织四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沟通,四方当事人(某房地产公司、王某和第三人吴某夫妻、陈某夫妻)达成和解协议,并明确表示不缠诉,亦不申请强制执行。回访过程中,四方当事人均表示正在按和解协议履行,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之中,多年的四方纠纷一揽子得到解决。
崇阳县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并不止步于“案结”,而是践行“枫桥经验”追求“事了”,彰显了化解复杂矛盾纠纷中的韧性、智慧与担当。将“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贯穿于庭前、审理中及判决后,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贡献坚实而温暖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