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为减少财产保全担保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向甲公司介绍崇阳县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机制,甲公司了解后,立即申请保全担保,由崇阳县金信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为甲公司提供保全担保,崇阳县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乙公司银行存款370余万元。 承办法官电话沟通调解 考虑到按正常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开庭、判决、执行......不仅需要付出高额诉讼成本,还可能影响双方企业经营。 “甲公司,法律对违约金上限是有相关规定的,只能主张在合理区间内的违约金......” “乙公司,企业经营最重要的是诚信,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 “做生意以和为贵,调解结案既能实质化解纠纷,还能节省诉讼和时间成本......” 承办法官一边耐心劝导双方企业换位思考,希望双方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用“和”的态度解决问题,一边释明调解的优势。经承办法官反复沟通,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当日按协议向甲公司转账付清全部货款308万元,甲公司当日申请撤回起诉,解除财产保全,双方均承诺将会继续合作。该案自立案、财产保全到撤诉结案、解除保全,仅用时13天,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极大地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达到了双方企业共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仅实现了解纷加速度,也彰显了崇阳县建立企业财产保全联动工作机制的优势和成效。
联动担保,助力企业无忧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