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自家兄弟姐妹,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向前看。”
1月27日下午,在白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内,死者甘某的长子小甘颤抖着在调解协议上签下名字,身旁的堂伯母黄某早已泣不成声。这场因亲属帮工意外身亡引发的纠纷,在 “综治 + 法庭 + 司法所 + 派出所 + 村委会” 五方联动机制下,仅用5天时间即从死亡赔偿争议达成和解,当日同步完成司法确认,让一场可能撕裂亲情的矛盾终以 “案结事了人和” 画上圆满句号。
亲属帮工酿悲剧,快速响应防激化
2025 年 12 月 29 日,白霓镇村民黄某雇请堂弟甘某修建偏屋,甘某在砍伐屋旁树木时不慎摔落受伤,在崇阳县、武汉市多家医院辗转救治无效,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不幸离世。期间,黄某已支付部分住院医疗费,但双方就后续赔偿问题陷入僵局:死者家属认为雇主黄某应承担全部责任,黄某则主张甘某自身存在过失,矛盾一触即发。
“生命权纠纷不能等、不能拖!” 白霓镇综治中心第一时间启动“三调联动”应急响应机制,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调解员 2 小时内集结到位。考虑到纠纷涉及生命权赔偿,法律关系复杂,综治中心通过 “法院 + 调解” 对接机制,邀请白霓人民法庭法官为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法律指导。
法官前置明权责,法理情融合解心结
1月23日,甘某死亡次日,综治中心、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现场联合调解。针对双方争议的“提供劳务关系认定”“过失相抵比例”“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等核心问题,白霓人民法庭法官现场分析指导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黄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未提供安全作业条件应承担主要责任,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亦应自担部分责任。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初步共识 —— 由黄某预先支付 5 万元丧葬费,后续赔偿费用继续协商。
精准测算达协议,分期履行显温度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白霓镇杨洪村村委会办公室,一场兼具法理温度与亲情底色的调解有序开展。此次调解由综治中心调解员、村支部书记牵头主持,白霓人民法庭法官现场指导,法官助理同步做好记录,构建起 “人民调解主导、法庭业务指导、多部门协同发力” 的解纷格局。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与村支部书记从家族伦理、乡邻情义切入,引导双方回顾“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脉亲情;派出所民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疏导黄某的愧疚心理;法官现场释明诉讼风险。最终,在情与法的双重作用下,双方逐渐放下对抗,理性协商。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及履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黄某已支付二十余万元,经济压力较大,甘某配偶及其子女协商后,同意黄某分期履行剩余款项,同时约定,若黄某任意一期未按约履行,甘某配偶及其子女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条款。这一约定既保障了原告合法权益,也体谅了被告履行难处,尽显司法温情。
司法确认当场办,强制执行有保障
“调解成功不是终点,司法确认才是权益保障的‘定心丸’。” 协议签订后,白霓人民法庭当即启动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法官现场审查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出具裁定书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从1月23日矛盾激化到1月27日达成协议,全程仅用时5天,远低于同类纠纷诉讼周期。这种“诉前委派调解+当场司法确认”的模式,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又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弥补了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不足的短板,实现“1+1>2”的解纷效果。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白霓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一是构建"前端化解"联动格局。通过“综治中心统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导,法庭指导,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协同”的“1+4”解纷矩阵,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二是创新“法律指导”嵌入机制。针对疑难复杂纠纷,法官不再“坐堂问案”,而是前移解纷关口,通过“受邀指导调解+法律风险研判+调解协议把关”的方式,为非诉解纷提供专业法治保障。三是优化“司法确认”衔接程序。建立“调解成功即时申请、法官现场审查确认、裁定文书快速出具”的闭环流程,确保非诉调解成果及时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消除当事人后顾之忧。四是注重“亲缘关系”修复疏导。面对亲属间的生命权纠纷,既以专业释明厘清法律责任,又以亲情伦理唤醒家族记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目前,黄某已按约支付第一期赔偿款,法庭对案件履行情况持续跟踪回访。这场解纷,不仅平息了一场家族纷争,更彰显了多元解纷机制的温度与力量。白霓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化 “诉源治理 + 多元解纷” 建设,让更多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高效化解,以法治护航亲情和睦、乡村和谐,为构建平安法治乡村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