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法院召开律师座谈会

2025-05-12 09:26
来源: 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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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网上立案、“两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用,优化先行调解工作,共同推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助力群众诉讼更加便捷高效,5月9日,崇阳县法院召开律师座谈会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志明主持会议,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超出席会议,立案庭负责人、工作人员及辖区律师、法律工作者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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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关于印发部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解读了“两状”推广应用的背景及重要意义,结合具体实例介绍了县法院推行网上立案、“两状”示范文本应用、先行调解等工作情况,引导推进网上立案,积极应用“两状”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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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先行调解工作是保障当事人诉权,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作用,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先行调解解决纠纷,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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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流讨论环节,与会代表们对县法院共同推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网上立案、“两状”示范文本应用开展了讨论。





✅ 什么是先行调解?




202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坚持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落实自愿、合法原则,解决“立案难”“不立案”等问题,取消“诉前调”案号,转为诉中调解。

所谓先行调解,是指立案庭收案后立即编立“民初”案号,将案件分案给立案庭法官,由立案庭法官推送调解组织调解。调解的期限简易程序是7天,普通程序是 15天,这期间计入案件审理期限,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延长调解期限 30天,延长的期间不计入案件审限;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派驻调解中心的法官进行司法确认或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案件退回立案庭法官,再由立案庭法官申请退案后重新分案给承办法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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