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崇阳县法院青山人民法庭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实质化解一起闪婚闪离返还彩礼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闪婚闪离生矛盾 彩礼返还起争执
2025 年 6 月,经婚介机构牵线相识的刘某(男)与王某(女)迅速步入婚姻殿堂,登记结婚仅两月,王某便以 “因闪婚情感基础薄弱,不堪刘某家庭压力” 为由,诉至青山人民法庭请求离婚。这一仓促的离婚诉求,让刘某难以接受。刘某表示,婚前王某明确同意闪婚,婚后自己更是对其关怀备至,并未存在任何施压行为,且从恋爱到结婚不足两月时间,自己为婚事支付彩礼 14.8 万元,加上其他各项花费共计 26.8 万元,该笔支出远超当地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刘某认为,若王某执意离婚,理应返还相应彩礼,双方就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争执不下。
法理情融促调解 当庭履行定协议
青山人民法庭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婚姻家庭纠纷兼具法律性与社会性,且涉及当地婚嫁习俗,简单判决易加剧双方矛盾,难以实现实质性化解。为此,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座谈沟通,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委屈。
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当地婚嫁传统与双方家庭经济情况,向王某细致释明法律规定,明确 “彩礼数额过高且婚姻存续时间较短” 的司法考量因素,告知其依法应承担的彩礼返还责任;同时,也引导刘某理性看待婚姻变故与财产损失,体谅双方相处中的实际问题,适当降低返还诉求。经过多轮法理阐释、情感疏导与协商沟通,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返还刘某彩礼 10 万元,王某当庭履行 6 万元支付义务,剩余 4 万元两个月后付清。
温情跟进强执结 案结事了暖人心
调解协议的签订,并非案件处理的终点。春节将至,为保障协议顺利履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临近剩余 4 万元的约定付款期限,青山人民法庭及时与王某联系沟通,做好后续跟进工作。
沟通中,法官既从法律维度向王某明确调解协议的司法强制执行力,清晰告知其拒不履行协议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以及对个人征信造成的负面影响;又从情理层面结合 “闪婚闪离” 的特殊背景,引导王某体察刘某因婚姻变故与财产损失产生的焦虑与不安,正视自身的履约责任。在法理疏导与情理感召下,王某最终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如期将 4 万元余款支付给刘某。至此,这起因闪婚闪离引发的彩礼返还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从耐心调解促成协议,到温情跟进督促履行,青山人民法庭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 “调解优先、法理情相融” 的办案思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让双方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青山人民法庭将继续深耕基层司法服务,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生案件,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方法,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暖心举措化解群众矛盾,以责任与担当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司法温情浸润民心,以实际行动践行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