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货车司机夏某、陈某跨越千里来到崇阳县法院将一面印有“千里奔波执正义,高效执行暖人心”的锦旗送至崇阳县法院。锦旗背后,是崇阳县法院执行干警千里奔赴广西省来宾市象州县先予执行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及时妥善化解供销双方、运输双方、运输公司与货车司机之间矛盾纠纷的暖心故事。既维护了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又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情简介 湖北某重钢公司是崇阳县一家民营钢铁加工企业。2024年,该公司中标国家重点工程广西某跨江特大桥工程的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为确保按时供货,湖北某重钢公司与安徽某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该物流公司交10万元押金后,组织车辆为湖北某重钢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双方按每承运1000吨结算一次运费。 2025年5月,安徽某物流公司安排货车司机夏某等人将最后一批310余吨钢梁运输至广西省来宾市象州县时,将钢梁扣留在距离合同约定地点2公里处,拒不送至目的地,要求崇阳重钢公司提前支付该批运费,而崇阳重钢公司则以“未满1000吨结算标准”“货物未送达验收”为由拒绝提前支付运费,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因钢梁不按时交付将严重影响大桥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湖北某重钢公司面临巨额违约风险及商誉危机。5月28日,迫在眉睫的湖北某重钢公司向崇阳县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先予执行。崇阳县法院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安徽某物流公司立即完成运输义务,按时交付钢梁。然而,安徽某物流公司拒不履行裁定,案件进入执行环节。
千里疾驰,千钧悬丝 6月5日,崇阳县法院执行干警星夜兼程,跨越三省,6月6日抵达广西省来宾市象州县,与被执行人安徽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李某、货车司机夏某等人进行沟通。时值酷暑,当干警找到被扣押钢梁时,部分货车司机情绪十分激动,手举汽油桶,扬言:“拿不到工钱,谁也别想动这批货。若要强行运走货物,就用汽油焚烧损坏钢梁......”。原来,安徽某物流公司拖欠司机工资,执行干警随后多次联系安徽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李某,却反遭其电话辱骂并谎称自己不在广西刻意躲避。
跨境协作,同舟镇澜 次日就是全国高考日,必须确保高考期间安全稳定。执行干警立刻安抚货车司机情绪,并向院领导汇报该情况,院领导高度重视,果断启动跨域协作机制,紧急联系象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和象州县公安局,请求协助。在两地力量大力协作下,成功控制住现场局面,为高考营造了安宁环境,并成功找到藏匿的安徽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李某,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善意破冰,三方共赢 虽然局面暂时受控,但钢梁交付仍陷僵局。6月7日凌晨,党组成员、副院长汪志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凡明启程至象州县。当日下午,汪志明副院长和黄凡明局长刚刚抵达象州县就组织湖北某重钢公司代表、安徽某物流公司代表及货车司机代表进行沟通协调。经了解,原来运输货车车队均是挂靠在安徽某物流公司的,10万元押金也是货车司机集资支付的,货车司机因被拖欠工资,又担心押金一时退不回,所以才会一时激动,差点做出用汽油焚烧损坏钢梁的不理智行为。 汪志明副院长和黄凡明局长一方面向货车司机释法明理,教育他们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理性合理维权,非法扣押、暴力威胁他人货物需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找到湖北某重钢公司、安徽某物流公司多次与进行沟通协商,并严肃告知如果违反合同,导致大桥工期延误,应赔偿相应损失并要承担责任。 最终在汪志明副院长和黄凡明局长近五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湖北某重钢公司现场支付安徽某物流公司52万元运费,安徽某物流公司则须立即结清司机欠薪。货车司机拿到了拖欠的工资,将钢梁运送至合同约定地点。湖北某重钢公司的钢梁圆满交付,安徽某物流公司完成运输任务,货车司机薪资落袋,三方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并握手言和。 事后,安徽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李某找到执行干警对其过激言行深表悔意,货车司机们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极端危险性,并跨越千里来到崇阳县法院致送锦旗,表达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