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法院青年干警代表结合自身经历分享奋斗路上的所感所悟。
攀登之路,不止于一山之巅 我先谈自己工作中的三点最深的体会: 一是勤于探究,是司法审判人员永葆专业生命力的源泉。司法审判工作的“尽职”要求从来不是倾尽现有的知识储备,而是时刻保持寻求、探索和创新,通过不断挑战过去的“我”来成就更好的自己。司法审判绝非简单套用法条的机械过程,审判也不是孤岛,而是将案件至于社会大背景中全面考量,以探究精神穿透案情表象,抵达法律规则与现实生活交织的深处。它要求我们克服“已知”的惰性,超越既有知识的舒适区,勤于在曾经的盲区里探索极致美景、于认知的“死角”中发掘新大陆,司法审判的生命力才能蓬勃发展,这也是为什么决定大树高度的不是雷电和雨露,而是根系的大小和深度。 二是日积月累的“笨功夫”,才是成就司法专业高度的“真智慧”。司法工作中没有一本包打天下的武学秘籍,只有不断积累而修炼出来的独门绝技。想学和求学之间,不是一字之差的小异,而是日积月累筑成的堑沟,不屑于在每一个普通案件中求通透,而指望一日得到秘籍、练成神功的空想者,最终将毫无寸进。司法技艺的炉火纯青更不是打通任督二脉的顿悟,而是在每个案件中坚持深入探究所得的积累,办小案不是无意义地重复劳动,只有通过简单案件把自身打磨得足够精细和坚韧,才能在难案中游刃有余,始终坚持日复一日地沉淀、打磨自身,才有机会厚积薄发。 三是坚持“止于至善”,是护航审判工作不入歧途的“引路灯”。创优,不是倾尽所有去装饰,而是在每一个案件中发挥自己的最高水平,剩下的交给组织和群众来评判。普通和优秀之间的差距不是有和无的区别,而是同样奔跑十公里后,谁愿意咬牙再坚持一公里。这最后一公里,是对耐心和意志的扩容,也是境界升华的药引,它要求我们在司法审判中,不能满足于“完成”与“合格”,而是要坚持以“止于至善”的标准,在精力耗尽时再坚持一分,在思路枯竭时再深挖层,在看似无路时再探索一步。对于年轻干警们而言,随波逐流就是止步不前,只有时刻坚持多走一公里,才能造就更优秀的自己。 如何进一步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我会从以下四个方向努力: 一、审判之路,不止于一案之争。司法裁判不是简单地就事论事,而是在精髓处“管中窥豹”,一次审判不仅是法律适用的过程,更是价值传递的载体,因为每一个司法案件,不仅是眼前人之诉,更是社会“同病者”之诉,一个案件当事人的背后站着的是处于同类困境的社会群体,而一次优秀的裁判,一定是融入了扶正祛邪的价值导向,能够正向引导社会风尚。业务精通必然是追求精品、打造精品、成为精品的代名词。所以,在每一个案件审判中,我将始终怀着“匡正睽违,激扬郁滞”的匠心。 二、公正之路,不止于法制之严。打铁还需自身硬,公正之路绝非单行道,而是内外澄明的双向镜,真正坚如磐石的正义,源自裁判者立身为证的强度、信念锻造的纯度、现实磨砺的韧度、能力锤炼的厚度。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平正义的实现,既要依仗严明的法度,更要依赖裁判者的道德筋骨。只要每一位裁判者的精神高地上立起自省之塔,社会正义就能真正走出审判席的方寸,转化为全民共建的文明地基。所以,在此生的审判事业里,我将始终怀着“清者莅职之本”的初心。 三、求知之路,不止于卷帙之繁。法槌敲动的是市井的烟火和人间的秩序、鲜活的生命,审判之路的终点不是皓首穷经的疯魔。大道至简,求知之路不可囿于典策之高阁,真正的智者是在红尘日常中触摸真理,书卷之重在于起思,真诚的读者是在字里行间品读生活,天地万物都是心灵的道场,人间烟火处处是顿悟的菩提。所以,不论现在还是将来,我将始终怀着“暮色炊烟藏诗意”的热心。 四、攀登之路,不止于一山之巅。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身之所往,才知美之所在。审判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歼灭战,而是跋山涉水、长亭连短亭、一山又一山、惊险而秀美的旅途,当我们将每座山峰视为丈量世界的坐标而非终点,致广大而尽精微,方能在层峦叠嶂间走出属于自己的等高线,用攀登的轨迹画出自己人生的山脉。审判工作不仅需要战胜困难的能力和勇气,更需要穿透云障的眼光,一山之巅绝非攀登者的休止符。所以,不论前路多艰险,我将始终怀着“不恒其德,或承之羞”的恒心。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