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院登记立案、立案审查和分案工作,承担繁简分流、先行调解任务;办理诉前保全、不予受理、再审立案审查、涉诉信访、司法救助等案件;提供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等诉讼服务;办理检察建议及其他部门意见回复工作;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司法鉴定工作;接收外地法院委托送达、调查、保全等事项;以及院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