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涌现出一批忠诚担当、维护正义、司法为民、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他们以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对法治精神的坚定信仰,在平凡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展现了新时代咸宁政法干警的浩然正气与光辉形象。即日起,市委政法委开设专栏,对选取的10名先进典型代表进行宣传,激励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汲取奋进力量。敬请关注!
程鹏翔,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崇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在白霓法庭担任庭长期间,白霓法庭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他本人荣获“咸宁市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初心如磐的践行者
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程鹏翔先后任职于网易、北京中银等优秀企业团体,最终还是毫不犹豫选择到法院工作。2010年经遴选考试进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任法官助理,任职后迅速成为庭业务骨干,先后参与了“110”专案、湖北东皇置业破产重整、咸宁宏昌置业破产重整、湖北东兴置业破产清算等重大案件的审判工作。调任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法庭后,审结案件1035件,其中调撤834件(调撤率80.6%)、服判息诉率达98.7%。承办的《余某某与秦某某离婚纠纷案》入选“湖北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撰写的案例《一般保证人的债权人,应如何行使担保债权?》入选《百案说民法》一书。
司法为民的暖心人
帮助困难家庭23个、走访学生家庭57个、促成近100件案件自动履行……法庭收案数持续下降,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稳步上升。这一项项数据,是程鹏翔扎根基层留下的坚实脚印,更是“案结事了、民呼我应”的生动诠释。
在审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中,发现一位年仅8岁的儿童因母亲系精神病患者,被其舅舅当作向社区、政府索要钱财的工具,蛮横阻挠父亲的抚养照顾,使得孩子自幼捡食垃圾,严重营养不良,无法正常读书。为帮助孩子回归正常生活,程鹏翔联合崇阳县白霓、港口以及赤壁市黄盖湖、临湘市黄盖镇四地乡镇党委、相关社区,奔走赤壁黄盖湖镇、湖南临湘市等地调查、走访、协调20余次,于2023年4月发出咸宁市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最终在市委政法委大力支持和统一协调下,法院与湖南、赤壁公安机关、四地乡镇党委开展了一场跨省联合执行行动。该案前后历时17个月,通过三项司法程序,终将孩子救出困境。
基层治理的创新者
知常明变者赢,守正创新者进。基层作为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是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前沿阵地,程鹏翔坚持创新思维,推动“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
他紧抓“关键少数”,建立村“两委”班子学法用法培训机制,聚焦前沿阵地,打造了巡回审判、指导性案例、法治民约等“点、线、面”立体推进体系。广泛开展村湾夜话、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普法活动,近三年组织和推动开展普法活动400余次,惠及群众20000余人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民法典及各类专题讲座,全镇开展学法活动,2023年以来组织干部学法、用法20余次。创建的“创新联动机制,助推乡村平安家庭建设”机制,入选最高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平安家庭建设”机制,入选全省法院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暨加强“三个服务”典型案例。
清正廉洁的担当者
“法官的底气,来自于廉洁。”程鹏翔将审判事业、司法实践作为毕生追求,在执着信念下知重负重,在拼搏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始终以人民法官、优秀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贯彻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积极工作态度,处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为紧跟司法改革步伐,他主动钻研最新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常常为了厘清案件事实加班加点,为了化解矛盾纠纷多次奔走调解,凡是他经手的案件,从案件受理到庭审调查,从证据审查到文书撰写,每一个环节,都细致严谨、一丝不苟。至今未出现一起当事人缠诉、闹访、案结事不了的情况。
从繁华都市转身,将理想播种在基层一线。1000余起案件的审结,是程鹏翔交给人民的答卷;100件案件自动履行,见证着他化解矛盾的智慧。如今,他依然坚守在司法审判的岗位上,继续书写着新时代基层法官的职责与使命,让法治之光照亮乡间田野,当好司法为民的“答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