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法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联动解纷 打好溯源治理组合拳

2024-08-23 10:07
来源: 崇法

为高质量建设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进司法案件高效审理,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崇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探索构建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将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有效发挥“鉴定+调解”机制融合优势,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

2023年9月,崇阳县居民张某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虽有调解意向,但因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导致意见无法统一。

崇阳县人民法院采取“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联动解纷模式,于2024年6月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报告。因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后转入诉讼程序,本院于2024年8月出具判决书,双方均未上诉。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诉前调解阶段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在鉴定的同时,法官同步开展调解工作,待鉴定结果出来后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及时出具法律文书调解失败的直接转入立案程序,整个过程公开、透明、高效。

鉴定端口前移有助于厘清事实争议焦点,有效化解涉鉴调解僵局,减轻群众诉累。2024年5月,崇阳县法院出台《关于加强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融合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将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的建立缩短了诉讼周期,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

下一步,崇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模式,拓宽多元解纷新渠道,努力将更多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