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司法警察管理的各项规定,负责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和机关安全保卫,负责保安及门卫管理、大厅值勤、押解、拘捕犯人,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强制措施案件的协助,协助有关执行工作;以及院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